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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民族法学研究会2019年会 暨“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民族法治的回顾与展望”学术研讨会综述

日期:2020-04-29 来源:

中国法学会民族法学研究会2019年会暨“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民族法治的回顾与展望”学术研讨会于2019921日至22日在西安成功举办。本次会议由西北政法大学民族宗教研究院、陕西省法学会民族问题与民族法研究会承办,中国法学会、国家民委、民族法学研究会和西北政法大学领导莅临会议,各政法院系、民族院校及地方民委150多位专家、学者、民族工作者参加了会议。

921日上午的开幕式上,西北政法大学杨宗科校长热诚欢迎各位民族法学研究者、民族事务工作者来校参加盛会、交流思想、分享成果。中国法学会民族法学研究会会长、国家民委政法司副司长王平同志发表重要讲话,殷切希望民族法学者围绕当前民族法治出现的新问题展开研究,为实现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所贡献。中国法学会民族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韩轶教授作了20182019年度工作报告,提出民族法学研究会正在为培养立场坚定、业务过硬、能力全面的高水平法学家及学者队伍而努力,不断提高民族法学建言国家、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中国法学会副会长许安标同志到会表示祝贺,在讲话中提出,当代中国正经历着历史上最为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为法学研究提供了取之不尽的“富矿”。民族法学研究者要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坚持把握历史机遇,坚持学术创新,有所作为。

开幕式后,四位学者围绕“民族区域自治、民族法治、民族团结、少数民族权利保护70年回顾与展望”的主题作了主旨发言。从1949年《共同纲领》始,我国已形成了以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为核心的少数民族权利保护法律体系。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新中国的奠基历程,在少数民族权利保护方面,做出了世界性、历史性的贡献。改革开放以来,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为我国少数民族权利保护奠定了坚实的制度保障。我国少数民族权利保护的价值基础,在于社会主义这一新中国立国宗旨;而在少数民族权利保护的实践方面,则呈现出整体性制度建构、权利保护内容全面、将保护视为国家责任、注重权利保护实效等鲜明特色。中南民族大学教授、法学院院长潘红祥以《中国民族法治70年:成就、经验与展望》为题回顾和梳理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民族事务法治化的70年历程与大事件。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副院长常安教授侧重从少数民族人权保障的角度畅谈《民族区域自治与中国少数民族权利保护70年》。新疆大学法学院张建江教授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为个案,总结并展望了民族团结法制建设的历程与前景。西北政法大学民族宗教研究院副院长宋海彬教授则介绍了《李维汉与中国共产党民族理论的形成与发展》。

921日下午,会议围绕“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发展完善研究”和“民族法治建设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分别展开了两个单元的学术讨论,提交论文的部分学者报告了各自研究的成果,民族法学专家作出了评议。在“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发展完善研究”环节,西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陈永亮副教授以重庆市直管自治县体制的经验为例报告了族区域自治制度实践创新形式”。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郑毅副教授讨论了《民族区域自治法治发展的因地制宜与时俱进》,提出民族地区自治立法需要注重地域性与时代性的兼顾。地域性与时代性,一个是空间概念;一个是时间概念,而时代性,本身是民族性在不同时期的体现。民族地区的人大务要敏锐而深入地捕捉到本地的地域特点和民族特性,在自治立法中予以体现与回应,放能提高立法质量,实现立法初衷,真正践行民族区域自治在遵循中央统一领导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地方积极性、主动性的制度价值。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井凯笛副教授发言题目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西藏成功实践及其完善借鉴》。这是继上午主旨报告,张建江教授总结新疆民族团结法制建设经验后,再以西藏为例进行的区域分析。内蒙古农业大学阿茹罕副教授报告了她关于制定自治条例的思考,回应了本单元关于自治立法“地域性”与“时代性”特质的观点;特别强调在当下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过程中,生态系统保护尤需有法可依,建议民族地区应尽快出台保护本地生态环境的单行条例,以生态保护促进乡村振兴。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雷伟红副教授分析了2015年立法法修订后,自治州人大获得了自治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双重立法权,此种“双核立法”机制在实践中的运行及调试,是自治州一级民族地区立法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也是民族法学研究的热点和重点之一。

“民族法治建设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展开讨论,由韩轶教授主持。

重庆工商大学夏引业副教授析论《宪法中“民族”概念的双重性与不平衡性》,中国政法大学张劲副教授分析了《中国民族话语的空间结构》,西昌学院王明雯教授讨论了《乡村治理视域下的少数民族习惯法问题》,牡丹江师范学院曲艳红副教授辨析《地方法治视阈下民族地区法治的一般性与特殊性》,内蒙古工业大学范景萍副教授以内蒙古地区员额制改革背景下的法官队伍建设为例展望《法官精英化的地方之路》。

922日上午继续举行的学术讨论重点研究“少数民族习惯法与民族地区纠纷解决”和“少数民族权利保障研究”两大主题。同期,会议还举办了研究生学术论坛、实务研讨单元等。

922日上午继续举行的学术讨论重点研究少数民族习惯法与民族地区纠纷解决”,由中国法学会民族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高其才教授主持。湖北民族大学法学院司马俊莲教授以三道岩村村规民约的变迁为例分析了《民族地区乡村社会治道之变》,云南财经大学法学院佴澎教授以大理白族为考察样本讨论了《民族民间习惯规范的司法适用》,西南政法大学应用法学院赵天宝教授作了《德昂族制解纷逻辑的理性透视》,西北师范大学法学院牛绿花教授综述了《四十年来藏族法制文化研究成就及其在新时代的新课题》,青海省社科院民族宗教研究所鄂崇荣研究员论明清以来土族社会管理方式与民间习惯规范的历史作用及当下启示》。

西北政法大学民族宗教研究院、反恐法学院院长穆兴天教授主持,主题为少数民族权利保障研究”。江苏师范大学法学院南杰·隆英强教授论依法治国背景下推动藏汉双语司法实践的重要意义》,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张国庆副研究员报告了田野调查成果《我国少数民族双语教育的法治保障研究》,西北政法大学民族宗教研究院胡曼博士分析了《国家文化安全视野下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西北政法大学民族宗教研究院彭瑞花副教授开展了《宗教中国化视角下去宗教极端主义研究》。

本次年会共收到老、中、青三代学者提交的论文共97篇,集结刊印了《2019民族法学年会论文集》上下两册。为突出会议成果、奖掖新人,年会还评选出优秀论文一二三等奖共20篇(获奖名单附后)。

922日进行的大会总结和闭幕式朴实热烈。中国法学会民族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吴大华教授总结出本次年会的四大特点:一,精准聚焦,具有浓郁的时代气息,年会举办时值国庆前夕,准确地把握了新时代民族法学研究的时代主题和重要议题;二,求真务实,具有很强的问题导向,会议论文及报告充满实践性、问题意识,并且致力破解民族法治领域的新问题;三,思想深刻,一个成熟的学术研讨会应当容纳、激发各种新思想、真问题,形成思想交锋的市场;四,青年才俊,新人辈出,本次会议首次开辟了研究生论坛,这反映了民族法学研究会培育新人、持续更新的积累与后劲。最后,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漆思教授致闭幕辞,会议圆满结束。

与会专家、学者及师生表示,本次会议主题鲜明、气氛热烈、内容丰富、节奏紧凑,对于自身的研究和工作启发很大,鼓励甚多。中国法学会民族法学研究会2019年年会暨学术研讨会已经成为民族法学研究会精心打造的品牌,全面反映民族法学的研究成果、持续推动民族法学的研究水平。

本次会议前夕,根据国家民委和中国法学会的要求,西北政法大学反恐怖主义法学院协调陕西省民族事务委员组织开展了“法学家下基层”活动。专家学者深入实践,对基层民族治理情况有了更深入的学习和了解,为今后工作的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实践基础,为民族法治研究工作开拓了新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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