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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法学研究会简介

日期:2020-08-18 来源:

中国法学会作为法学界、法律界的全国性学术团体,半个世纪以来,积极组织推动广大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参与立法的起草、论证,参与执法的调查和司法的改革,参与法学教学和法制宣传,开展多学科、多层次、宽领域的法学研究。中国法学会民族法学研究会成立于1991年6月。主要研究民族法学的基本理论问题、我国民族法制建设实践中的理论问题和国外民族法学、民族法制的基本情况。研究会成立后,立足于为中国民族法制建设服务,通过研讨会、年会、课题研究等方式,组织会员开展各种学术活动。国内民族法理论研究历经三十余年,有一定的学术积累,产生了一批有影响的成果,形成了专业学术队伍。民族法学研究已经引起国内越来越多的高校和研究机构的重视,目前已经形成了遍布全国的研究格局和竞争局面。西方发达国家的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也开始关注中国民族法学的教学和科研。

中国已经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族区域自治理论体系和民族区域自治法律制度,目前我们面临着在全球化、现代化背景下如何应对发展与创新的挑战。目前的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和少数民族权益保障研究需要解决全球化和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如何结合形势发展,实现我国民族区域自治理论研究的与时俱进与少数民族权益保障理论的创立,通过推出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增进世界各国对中国民族政策的了解,是民族法研究中心的重要任务。

民族法学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首先,可以促成国家和各民族的长期的、稳定的、可持续的发展。有利于探索一条适合我国国情的坚持和完善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与少数民族权益保障制度的道路,以解决中国当前民族工作面临的民族矛盾与纠纷问题、宗教问题、经济社会发展问题。对民族团结、国家统一具有重要的意义。第二,有助于向世界展示我国各少数民族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政治经济生活方面的成就,展示我国各少数民族所享有的权利和自由,展示我国党和政府为促进少数民族发展与保障人权所做的贡献与努力,促使外国人民,尤其是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和国际组织了解中国包括少数民族在内的人权的真实状况,有力回击某些西方国家政府的无端攻击。第三,有利于加强民族法学学科的自身建设,培养造就一支有较高理论素养、较强科研能力和敬业精神的科学研究队伍。并将形成广泛的国际国内学术联系,能持续地为国家输送高质量人才,以及为国家和政府各部门提供决策和咨询服务等,其效益持续力是广泛久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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